在日前举行的“中国互联网广告标准高峰论坛”上,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透露了一些关于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的数据。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中国互联网广告的营业额到了1500亿(人民币)。近几年中国的互联网广告迅猛发展,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
他预计,中国的互联网广告的营业额今后两年有可能超过电视、广告、报纸之和。如此大的市场,需要规范,需要制定标准。互联网广告需做到两点:首先,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内容要合法;其次,互联网广告发布不能影响使用互联网人的感受。
张国华称,《互联网广告发布管理办法》还在修改中,原来准备在9月1号和新《广告法》同时颁布实施,但因为互联网广告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很多具体的技术问题,为慎重起见,所以还在修改中。
同时他透露,将把最新的修改稿交给行业组织和业内人士,由互联网专家、用户、开发者、经营者共同研究,提出意见。
张国华说,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开发建设中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有望年底建成,届时将对中国1000个主要板块进行全覆盖的全天候监测。
(中国新闻网,编者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