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品牌策划公司:扶危济困 道路救助金为事故受害者送上“救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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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阳市民殷志芳驾驶电动自行车和一辆轿车相撞,殷女士伤势严重,短时间内难以筹集医疗费用,于是向紫金保险丹阳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网点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领到了7万多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交通逐步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拯救受害者的生命,是重中之重。抢救费用的及时到位是挽救生命的重 要保障,然而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出现肇事逃逸或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等情况,挽救受害人生命往往成了一个难题,针对这一难以解决的社会难题,省级部门成立了江 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特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以便在第一时间能挽救受害者的生命。
这是省政府牵头,省财政厅、江苏保监局、省公安厅、省金融办、省卫生厅和省农机局六个部门进行的一项惠民工程,紫金保险镇江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 公室冷主任介绍道,只要是在江苏省境内发生的交通道路事故,不管是外地车辆还是本地车,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只要符合条件,都能给予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肇事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四)、其他需要救助的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人无力赔偿的,造成受害人家庭困难需要救助的
目前,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在江苏省境内已广泛开展,救助了众多需要帮助的事故受害人。在丹阳受理点,截止2011年11月24号,已垫付了51起需 要救助的案件,包括肇事逃逸、未交交强险和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三种情形在内,其中肇事逃逸垫付案件23起,未交交强险垫付案件13起,超交强险责任限额垫 付的案件15起。累计垫付金额达1286820.79元,其中单笔最高垫付金额为74480.18元。这其中,既有本地人和本地车辆的申请,也囊括了外地 人和外地车辆的垫付申请,只要符合上述的垫付情形的,丹阳受理网点都给予了及时垫付,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抢救和治疗,充分贯彻落实了政府以人为 本的原则。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全新探索,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了事故受害人的权益。它既是我省在社会管理上的创新,也是我省构建和谐社会的特色举措,更为我省构建公平、民主、和平的新型社会主义社会开启了崭新的篇章!